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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裴怡通訊員薛華王君)按照“傳統”程序,新成立的企業拿到營業執照後,才能到公安窗口申請刻制公章,現在,申請人持工商部門核發的“名稱核准通知書”,就能先辦理刻制公章業務,拿到營業執照原件便能取上公章,企業辦證時間縮短了三分之一。為更好地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今年5月,市公安局行政審批處在創新服務過程中,簡化了“五證集中聯辦”事項中涉及公安部門刻制公章事項的辦事流程,讓企業在辦手續的同時就能刻制公章,通過流程再造,縮短企業辦證時間,更好地服務企業、方便群眾。該機制運行後,市公安局行政審批處深入各分局、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調研,積極對接工作,在最短時間內理順了流程、完成了磨合。目前,簡化後的刻制公章辦事流程已在各區政務服務中心開始實行,受到群眾歡迎。昨日,在市政務服務大廳,前來辦理刻制公章業務的企業工作人員說,以前要等拿到營業執照後才能刻章,現在一趟就能把相關證照和企業公章都取上,真是太方便了。“五證集中聯辦”中五證指的是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稅務登記證、地稅稅務登記證和刻制公章,分別由工商、質檢、國稅、地稅、公安部門辦理。公安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在“五證聯辦”過程中邁出的一小步,讓整個辦證過程向前邁進一大步,五證辦理時間縮短了約三分之一。  (原標題:企業辦證時間縮短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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