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12月19日報道 據辦案人員透露,有關2007年至2008年發生的中國產毒餃子事件,日本千葉縣和兵庫縣警方19日以殺人未遂的嫌疑將涉案的中國河北省“天洋食品廠”前男性員工的資料送交檢方。日本境內的案件調查工作由此結束。
  據共同社網站12月19日報道,這名員工在華被控投放危險物質罪,今年1月被判處無期徒刑,已被監禁。
  據辦案人員介紹,2007年嫌疑人涉嫌在該公司工廠的冷凍庫用註射器將有機磷殺蟲劑“甲胺磷”混入冷凍餃子。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間導致千葉和兵庫兩縣的3戶人家總計10人中毒。餃子中檢出了甲胺磷。
  千葉縣和兵庫縣警方分別成立專案組,和日本警察廳一同派遣警力前往現場,與中國警方攜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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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圖:1月20日,被告人呂月庭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上。新華社發(丁立新 攝)
  
  【延伸閱讀】日報稱“毒餃子”案慎重畫句號
  參考消息網1月22日報道 日本媒體稱,20日,發生於2007年至2008年間的中國產速凍餃子案件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宣判,被告呂月庭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事件發生至今已經6年有餘,中國方面宣判時也考慮到了中日輿論走向。
  據《朝日新聞》1月21日報道,審判長在宣讀判決時說,被告的罪行是“長時間預謀並多次實施犯罪,主觀惡性極深”。這一事件造成包括10名日本人在內的14人受到傷害,並造成生產企業天洋食品廠約550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日本使館館員、媒體代表等約50人旁聽了審判。身穿黃色囚服的被告則始終一言不發。
  根據判決書內容,呂月庭為早日轉為合同工,提高工資、福利待遇,在2007年10月至12月先後三次在冷庫向餃子註射甲胺磷。辯護方在辯護中要求酌情考慮情況,但審判長未採納這一辯護意見,認為被告的行為是有計劃和多次實施的,具有主觀惡意。
  投放危險物質罪最高可判處死刑,但大多是在造成多名死者的情況下才會這樣判決。2003年,河南省曾發生向自來水蓄水池投放農藥的案件,被告被判處無期徒刑,當時中毒者達到133人。
  北京的外交人士說,呂月庭的判決是此前預期各種可能中最重的。人們普遍認為這是一種嚴厲的做法。有中國律師認為,此事不僅造成多人受害,還導致企業破產,不僅涉及食品安全問題,還造成國際影響並損害中國形象。呂月庭的岳父則認為無期徒刑量刑過重,自己也沒有上訴所需的錢。
  報道稱,此事嚴重損害了日本對中國食品的信任感,並且成為日本對華感情惡化的原因之一。從事發到逮捕呂月庭共用時兩年多,而從起訴到公審又用時三年多。
  外交人士說,在中日調查合作時,中方需要翻譯和分析日本提供的眾多資料,這確實需要花費一定時間。不過,也有很多人認為,當時中國政府是考慮到雙方輿論,不願讓此事進一步造成中日關係惡化。
  報道指出,在中日關係因釣魚島對立的情況下,中國確實也打算減少有可能刺激相互輿論的“不確定因素”。
  旁聽審判的中日相關人士說:“審判十分認真,列舉了各項證據,感到意在加強判決的說服力。”據認為,中國政府強調“法治”,因此希望避免事件政治化,並慎重地為整個事件畫上句號。
  (2014-01-22 11:56:00)
    (原標題:日本警方將毒餃子案中國籍嫌疑人資料送交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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