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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戴曉曉 通訊員/王芳)7月3日、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國人大聯絡局組織的全國人大代表團來到深圳視察兩級法院。代表團先後參觀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南山區人民法院和羅湖區人民法院,並聽取工作彙報。代表團贊揚了深圳法院的改革創新工作,認為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等一系列創新在全國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應該加大推廣力度。
  區法院率先試點年結案數上升三成
  深圳兩級法院近年秉承特區先行先試的改革傳統,在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人員分類和法官職業化改革、民商事審判方式改革、執行權運行機制改革等方面進行了有針對性地探索,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司法改革的內容和方向以來,深圳兩級法院以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為切入點,積極貫徹落實司法改革精神。
  2012年起,市中級人民法院即開始探索建立審與判統一、權與責一致的審判權運行模式,並指定福田法院開展基層試點。經過一年多的實踐,福田法院的試點改革成效明顯,初步建立了以審判團隊為辦案主體和管理單元的組織架構,形成了一套更加符合審判規律的審判權運行和管理模式,使整體辦案質效水平大幅提升。新機制運行以來,在人員不增的情況下,該院同比上一年度結案數上升31%,結案絕對數多出近萬件。
  今年2月,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福田法院試點基礎上,制定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標志著該項改革正式啟動。與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配套的人員分類和法官職業化改革也於年初正式啟動。人員分類和法官職業化改革實行員額制;對法官實行分序列管理,將法院工作人員明確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大職系,分別適用不同的體系進行管理;對法官適用職級制度,法官等級必須具備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質、審判業務能力以及一定的任職年限,按照規定的程序晉升,並實行單獨的薪酬體系。
  成立法官遴選委員會完善法官懲戒制度
  對於人大代表普遍關心的審判權運行的監督機制問題,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解釋,根據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總體方案的要求,深圳兩級法院將實行法官員額制,儘快成立法官遴選委員會;完善法官懲戒制度,成立法官懲戒委員會;建立案件質量評查機制,確保兩級法院的案件質量;建立全面的、多元化的司法公開制度體系,接受社會各界的全面監督。
  此外,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總體方案中,還包括完善審判長選任機制、合議庭和審判委員會規則等,實現對案件的全方位監督。在談到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的目標時,該負責人介紹,深圳兩級法院的改革目標是實現“由審判長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科學的審判權運行機制,並且為在全國法院開展司法改革進行探索和積累經驗。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在評價深圳法院改革時,認為深圳的改革實踐是科學的,是符合審判權運行規律的,改革的經驗非常寶貴,在全國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應該加大推廣力度。
  全國人大代表、北大附中河南分校焦作校區校長、董事長李光宇贊揚了深圳法院的改革創新工作,並建議深圳法院一是加大從非法律專業人士和律師群體里選任法官的力度,二是加強對深圳法院改革創新經驗的大力宣傳,向全國其他地區傳播理念和好的經驗做法。  (原標題: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值得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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